在签署合同后,双方的信任关系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在合作中,合同能够有效防范潜在的法律风险,录取选题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钢材的购销合同推荐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钢材的购销合同篇1
二、质量标准
钢材规格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钢材出厂质量通知单,甲方凭单验质。
三、钢材合格率达到国家规范要求。
风险提示:
一般货物毁损、灭失风险随货物所有权转移面转移,属于动产的货物在所有权交付时转移。如:在合同中约定交货地点为供方的仓库,则意味着该货物一旦出库,其毁损、灭失的风险则转移到需方处,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对于交货地点的选择上,应慎重对待。
如果货物送往本地,当明确约定送货地点,这关系到纠纷处理时法院的管辖;如果货物送往外地,则尽量不要写明,而应争取约定由本地法院管辖。
此外,合同中应列明收货方的经办人的姓名(签名样本)。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经办人离开后,对方不承认收货的事实,给诉讼中的举证带来困难。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
本合同采用cif的方式交货,交货地点在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凭合同和甲方收货人出据的证明发货。
五、甲乙双方必须按如下期限提(供)货
1、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吨,其中:______吨,______吨。
2、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吨,其中:______吨,______吨。
3、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吨,其中:______吨,______吨。
4、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吨,其中:______吨,______吨。
甲方逾期提(收)货的,乙方有权处理该货,并不免除甲方责任。
风险提示:
应就对账方式、确认形式,以及付款时间、开具发票等事项进行约定,以防双方在实际履行过程产生分歧,甚至诉讼纠纷。
作为供方,应特别注意在销售合同中对需方货款支付时间、金额(应明确是否为含税价)进行明确约定。建议在合同中约定要求需方支付一定金额预付款或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供方才予以发货,或者在合同中约定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货款全款后发货。
六、付款办法和期限
1、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付定金________元。
2、采取先汇款后结算方式:
(1)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电汇________元。
(2)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电汇________元。
(3)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电汇________元。
(4)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电汇________元。
3、采取托收承付方式: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规定执行、乙方每月____日~____日凭甲方实际签发的钢材开具销售发票向甲方开户银行办理托收。
风险提示:
作为供方,应在合同中明确需方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同时还应根据供货情况对需方货款的支付进程、期限等进行必要的控制,如发生需方货款迟延支付、差额支付等情况,应视情况追究其违约责任,减低风险。
另外,违约金的数额不应过高亦不宜过低,过高可能会有被仲裁机构或法院变更的风险,过低则不利于约束买受人。因此,建议交由专业律师协助处理。
七、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中途退货或违约拒收的,偿付退(或拒收)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的违约金、逾期提货的,每天偿付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管费用。
2、逾期付款的、每天偿付逾期付款总额________%的违约金。
乙方责任
1、不能交货的,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________%的违约金。
2、所交钢材质量,规格不符合同规定,除自费负责处理外,还要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九、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国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终局。
风险提示:
对于一些常年合作的供销企业,每次供货都签订合同是件很繁琐的事情。双方可以签订一份常年销售合同,以消除前述烦恼。
但是,即使签订了常年销售合同,考虑到每次购销的产品规格、价格、数量均不相同,每次交易的具体事项是以经双方签字确认的订单为准,因此,应特别注意留存交易凭证及货款结算凭证并妥善保管。
甲方:
身份证号: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身份证号: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钢材的购销合同篇2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生产的需要,向甲方购买钢材,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订立以下条款。
1、乙方生产所需的钢材全部从甲方购买。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其他渠道购买钢材,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万元整,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乙方根据生产进度需要,分期分批向甲方购进所需钢材,乙方每次需货时,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所需钢材的规格、型号、数量、生产产地,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日内将该钢材送到乙方工地。如果甲方逾期货的价款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3、由于钢材市场价格变动频繁,每批货物的价格以甲方供货当日市场价格为参考,由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4、钢材接收验收方式: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xx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关的检测报告,否则该批钢材的质量视为完全合格。经双方确认钢材质量确实不合格后,甲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钢材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同时甲方在xx日内换送合格钢材。
5、付款方式:本合同项下钢材款项按以下方式支付:甲方钢材送到乙方工地当日,乙方必须支付该批钢材总价款的xx%如果乙方没有按时如数支付任何一期的钢材款,则乙方应赔偿当期所欠款上午日计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6、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果双方有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钢材的购销合同篇3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西藏盛英钢材贸易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守并自觉履行。
一、产品名称、材质、型号、数量、金额。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吨)不含税单价(元/吨)总金额(元)
螺纹钢hrb400∮12mm—hrb400∮25mm吨
1、甲方向乙方采购螺纹钢、盘螺、线材等建筑用钢材,在乙方保证供应的前提下,合同签订后甲方所需材料均应向乙方采购,如在合同供应期间甲方在无特殊情况下超过一个月未从乙方提货或私自采购螺纹钢、盘螺、线材等建筑用钢材则视为甲方违约, 违约责任按本合同第七条第三款执行。
2、合同有效期: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11月30日止。
3、甲方每月25日前向乙方提供次月需要采购的钢材书面计划清单供乙方参考,月计划清单列明钢材的规格、型号、数量,以备乙方提前配备货源,如甲方有特殊品种计划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指定专人到乙方仓库提货,提货时清点、验收货物,并在提货单上签收。
二、运输方式:甲方到乙方仓库内自提,运杂费、吊装费用由甲方承担,一票结算。
三、产品计量方式:螺纹钢理计交货。盘螺、线材磅计交货,以乙方仓库过磅单为准。甲方可以对乙方所供钢材进行全部或部分复磅,如磅差在0。3%以内(含0。3%),则以乙方仓库过磅单为准,如超过0。3%,甲方应通知乙方协商处理。
五、结算方式和付款时间:
1、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电汇或银行转账】分为现款和赊销两种提货方式。
(1)、现款:先款后货,乙方支付相应货款后,甲方交付相应货物。
(2)、赊销:先货后款,在赊销方式下,乙方给予甲方最大欠款提货额度为200吨,即允许甲方欠款提货量在200吨以内,(以乙方出库单重量为准,含螺纹钢、盘螺、线材等),超过最大欠款提货额度200吨时甲方以先款后货方式提货。甲方200吨以内的提货货款从提货之日起以实际天数*月利率2%计算资金占用利息。
2、乙方出具提货单后,货物货权转移给甲方,否则为乙方所有。
六、质量要求及异议处理
1、乙方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配送材料,产品质保单应在交货的`同日交付;没有质量保证书原件的,乙方提供质保书抄件。
2、钢材如有质量异议,甲方应在提货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并保管好有异议的货物,并提供异议产品的批组号、序号、生产日期等相关资料(建议保存好产品出产牌号)及书面通知,否则乙方不予受理。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必须派人员或会同生产厂商前往处理;对有异议钢材如经检验乙方所供钢材为不符合合同约定品牌的产品或以次充好的,乙方应及时予以退换,并承担相应的运杂费、复试费及其他应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若因钢材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由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对有异议钢材经检验为产品在出产时就已经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将协助甲方要求生产厂商进行处理,如对有异议的钢材经判定为合格的,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4、甲方数量异议应在提货时当场提出,异议钢材应保持包装完整(即不拆包),甲方在接到异议通知起及时到现场处理,经双方现场确认后,按实际签认(螺纹钢按实际数量理计为准)。
七、违约责任
1、乙方须保证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或者文件是真实的。如乙方违背此诚信原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若甲方在合同供应过程中,按本合同以上条款执行, 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货源供应,如乙方无理由停止供货,则应赔偿甲方违约金10万元。若甲方在合同供应过程中私自从外面采购螺纹钢、盘螺、线材等建筑用钢材则应赔偿乙方违约金10万元。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本合同的纠纷原则上采取平等、公平、互谅的原则进行协商,并形成书面文件。
2、若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
1.本合同如有歧义,解释权在乙方。
2.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
4。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西藏盛英钢材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拉萨市和平北路以北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拉萨开发区支行
帐号: 帐号: 54001023836052500317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钢材的购销合同篇4
供方: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需方: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项目)的钢材购销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概况
1、工程名称: (全称)
2、工程地点: 市 路 号
3、供货期:从 年 月 日至 (工程主体完工)止。
第二条 产品名称、商标、规格、生产厂家、数量、金额及供货时间:略
备注
1. 生产厂家必须是 ,所有材料均为定尺(9米或12米)。
2. 具体数量由需方按计划确定并通知供方在指定时间内送货。
3. 每批钢材的单价按当批双方确认的执行价,执行价包括装车费、运输费、卸车费。供方钢材价格高于市场价经协商不成时,需方有权与其他供应商发生钢材购销关系。
4. 结算按当批货物确认的执行价以及实际供应数量进行结算。
5. 合同采购钢材数量约 吨,超出部分双方需另订协议。
6. 若需方经质量检测,发现钢材存在质量问题,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供方全部承担。
第三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线材、圆钢符合gb1499.1—20xx,螺纹钢符合gb1499.2—20xx。
第四条:交(提)货地点、方式: 市 路 号
工程的指定位置。
第五条: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线材过磅;直条理论计重(供方提供清单),重量偏差超出标准范围,则按实际过磅数量结算,且过磅费用由供方负责。
第六条 包装标准:成捆成件,铭牌齐全。
第七条 随机备品:附相关产品质量证明书三份,并加盖供方公司公章。
第八条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供方钢材进场时必须由需方指定的材料员 (身份证: )验收并开具收条,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作为结算的依据。
第九条:结算方式:采用 方式结算。
(1)每批钢材从需方指定材料员验收并开具结算凭证,结算凭证应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付款,需方若在 天内付款的,按合同约定单价结算;若超过 天,则从第 天开始按实际所欠款的钢材数量(按总量的平均单价计算)每天赔偿 元/吨(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所欠货款的 %)。供方在收到货款后5天内开具等额税务发票给需方,否则有权拒绝付款。
(2)从开始供应钢材之日起,每月 日供需双方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凭证应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付款,需方若在 天内付款的,按合同约定单价结算;若超过 天,则从第 天开始按实际所欠款的钢材数量(按总量的平均单价计算)每天赔偿
元/吨(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所欠货款的 %)。供方在收到货款后5天内开具等额税务发票给需方,否则有权拒绝付款。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供方必须保质保量及时组织钢材供应,需方应提前三日列出所需钢材清单提供给供方。如不能按时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的违约金,需方有权另行采购。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因此导致的`甲方工程停工或规格代换引起的经济损失,供方应赔偿需方的实际损失。
(2)供方供应的钢材经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需方通过电话或书面通知供方,供方两天内必须退货并换货,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供方必须遵守需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本合同壹式 份,供方 份,需方 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每次送货前应拟定一份认价书,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作为附件与此合同同时生效。
供 方: 需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日 期: 日 期:
钢材的购销合同篇5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钢筋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上表所列内容(含空格栏)以实际供货为准。需方的材料计划单(表明品种、数量、使用时间)提前15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供方提出。实际供货前7个工作日至当日需方以《订货通知》方式确认具体规格、时间和数量。《订货通知》加盖需方鲜章;(《订货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1,样本及相关鲜章印样附后)。
1.需方可接受国家规格验收标准(国家标准)的威钢、攀成钢、德胜钢、水钢、昆钢、重钢、酒钢、达钢、512厂所生产的产品。
2.总供货数量暂定为:5000吨,结算时以需方实际提货数量为准。
3.接受价格由购销基准价和加价两部分组成。购销基准价与加价为本合同项下货物结算价格的组成部分,两者应同时支付,不可分离。
①、购销基准价(含运杂费):以供方货到工地当日提供最新、真是有效的《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产品最新网上挂牌价单》下浮70元/吨,供方加盖鲜章。
②、加价:需方在货到工地次日按每吨每天3元计算加价。货物购销基准价(含运杂费)和加价应同步顺时计算支付,对需方已付清购销基准价(含运杂费)及加价等全部款项的货物,从付清之日起停止计算加价。
③、供货之日起三个月付款按每吨每天3元计算加价。
4.冷轧带肋钢筋单价以《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产品最新网上挂牌价单》的盘元价格加上300元/吨为计价单位。
5.合同总金额=结算价格×实际提货总数量。质量要求乙方所供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低碳热扎圆盘条执行gb/t701—1997、热扎带肋钢筋执行gb/1499—1998、热扎光圆钢执行gb13013—91,碳素结构钢执行gb/700—88或gb/702—86标准。
2、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3.1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甲方应对产品进行验收和检测,待实验报告出来后,如出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情况,乙方应无条件退换,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费用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3.2如双方对产品质量问题存在异议,可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或国家法定检测部门进行检测,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3、交货方式、地点乙方负责将产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新津县花源镇,运输及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需方指定以下人员为需方收获的现场点收人,并授权《送货单》上签字即视为需方已点收货物,身份证复印件附后;《送货单》作为本合同附件2.
4、验收标准、方法
5.1产品外观、质量验收货到现场后,甲方依据国家标准验收,如发现产品外观、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进行退换,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2钢材质量的验收以该钢材生产同编号(炉批号与材质书相符合)钢材的检验报告为依据,材质报告书随货同行(如系复印件需加盖供方鲜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需方应在使用钢材前复检,并保持钢材原包装,否则无权提出质量异议。
5.3需方对计量异议应在提货时当即提出,供方应予以当即解决,否则需方不予接受所供货物。提货当日没有提出计量异议的,视为没有计量异议。
5.4产品数量验收数量验收依据检斤进、检斤收,检尺进、检尺收的原则:
a、检斤验收:货到现场,甲方依据国家标准进行数量验收,数量误差应控制在与乙方提供送货单数量的3‰以内的.,按乙方提供数量签收;数量误差超出3‰时,双方或由第三方复磅处理,复磅费用由乙方承担。
b、检尺验收:货到现场,甲方依据技术规范检尺换算。如有数量误差,按实际验收数量签收,或要求乙方补齐不足部分(供方对所供建筑钢材螺纹钢、圆钢、带肋钢实行理计,即根数理论计重)交货,盘元过磅。 6、结算依据及结算期限
6.1供需双方约定,以本合同项下双方确认的《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产品最新网上挂牌价单》及需方提货人签字确认《送货单》或以供需双方确认的《已供货物对账明细》为依据。
6.2下列任一条件具备,供需双方须自条件具备之日起三日内对已供货物进行对账确认:①、供方首批钢材交付需方之日起已达到30日;②、供方向需方交付的钢材未结算的期限为90天。
7、付款期限及付款方式
1.首批货到工地次日起30天内需方付清所欠全部货款计(每月30号以前付清当月所欠全部货款)本公司不计算垫资费。
2.首批货到工地次日起90天内需方付清所欠全部货款或不少于总货款的90%,剩余10%以违约责任计算加价。
3.需方在收到货物之日起90天内,可随时支付货款和垫资费,供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货款。
4.第一次付款期限为90天,第二次付款为首批货到工地次日起90天之后第二天起90天内付款,第三次付款为第二次付款次日起90天,第四次……。
5.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
6.供方指定下列账户为本合同项下供方唯一的收款账户:
户名:开户行:账户:违约责任
7.1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交付产品,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违约金额为当批次进货货款总价的5‰。需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向供方支付货款,视需方违约,供方有权终止合同,需方每日须按30天内按1‰计算加价;超过30天,在60天内按2‰计算加价;超过60天按3‰计算加价作为违约金。
7.2供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送货,视为供方违约,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7.3供方每日须按需方的当时所在项目工程所在地民工工资标准对所有民工工资进行支付。
7.4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
7.5乙方如无不可抗拒因素而造成延期供货,如经双方调解无效,甲方可终止合同,乙方并赔偿甲方该工地所造成的所有损失。
7.6违约金累计至合同总额的3%时,如违约方继续或再次发生违约,对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自书面解除通知到达违约方之日起发生效力;合同因违约解除后,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若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应向对方赔偿。
7.7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应按应交货物总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合同约定的标准继续履行交付义务。
7.8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0%的违约金。
8、不可抗力
本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战争、地震、火灾、暴风雪等)而无法履行时,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当不可抗力因素发生时,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在七日内将负责该方面事情的当地有关机构的证明交给甲方。
9、合同的变更
当合同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时,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_贰_种方式执行:
第壹种:将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并按该会仲裁规则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拘束力;
第贰种: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对甲方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补充条款: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无论是全部的还是部分的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合同一方将其合同权利转让的,视该权利转让无效,对本合同他方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并视为该方违约,该方应向本合同他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标的额10%的违约金。买方向供方发出的任何文件资料及指令,按以下供方提供的联系方式即被认为是已经送至供方处。
13、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生效之日起至所有货款付清为止。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供需双方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应按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直至结清为止。
14、按工地实际用量凭票汇数、开具普通发票,垫资费不出具发票。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单位地址邮政编码开户行账号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单位地址邮政编码开户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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