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思想的整理,让散乱的灵感汇聚成有逻辑的表达,认真书写读后感,会让你的感悟更具艺术感染力,以下是录取选题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上甘岭小说读后感参考6篇,供大家参考。
上甘岭小说读后感篇1
自从我读了《第七条猎狗》,我发现自己喜欢上了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接下来,《罪马》,《悲情豺母》,《熊王》,《雪国狼王》……一直陪伴着我这段时光。
?天命》中的母鹰为了种族舍弃生子。悲情豺母中的母豺狗,不顾前谦抚养了仇人的四个狼孩,最终为了它们不惜献出生命。《猎狐》中的小狐狸拼了命去救被猎人捕捉的母亲,《罪马》中的尤种白马是如此的有情有义。等等,等等……
小说中的每个故事都很生动,里面鲜活的主人公,曲折的剧情,时而跌宕起伏,时而荡气回肠。读着,读着,我常常会觉得自己置身于故事中,跟着他们一起哭,一起笑。
然而,读完每一篇故事后,都会令我陷入沉思。让我重新审视人与动物之间的`关系。在动物面前,人类常常会表现出自高自大。我们通常会认为,人类是高等动物,动物都是低等动物。不错,我们人类是地球上进化最快的一种动物。我们用智慧创造了无与伦比的文明。然而,在感情世界中,或是在生死抉择的关口,许多动物所表现出来的忠诚和勇敢,常常今我们人类自叹不如。反观人类社会,每天都有丧失人性的行为在上演。有的人不珍惜家庭,抛弃孩子。有的人不赡养父母,六亲不认;有的人背信弃义,陷害朋友……等等。人有时稍有不慎,可能会变得连动物都不如。
这些故事让我认识到,人和动物之间并不存在不可逾越的鸿沟。而且动物的世界里有很多令我们学习的地方。我们人类应该学会去尊重它们,并保护好它们生存的环境,和他们永远和谐的相处下去。
上甘岭小说读后感篇2
这几天闲来无事,我便到书店买了一本《隋唐演义》。真是不看不知道啊!看了才知道这实在是一本好书,值得一读。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从隋朝末年到唐朝初年这一历史阶段发生的故事。它把隋朝从强盛到灭亡,唐朝从弱小到强大,并最终灭了隋朝这一百多年的历史过程,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让我仿佛亲身体会到了那个兵荒马乱、水深火热的时代。纵观隋朝的灭亡和唐朝的兴起,不禁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得民心者,得天下。”当时的隋炀帝杨广,整天到晚花天酒地,不理朝政。这从当时民间流传的一个小故事里也能略见一斑:有一次,隋炀帝听说某地能看到一种十分美丽的花,名叫“琼花”。于是他就迫不及待地想前去观看。只可惜当时的交通不够发达,不能马上到达那里。隋炀帝又担心日子久了,花就凋谢了。因此便愚蠢地令人从皇宫开始修一条通往那里的大运河。没日没夜的干活,使得许多老百姓都累死在工地上。许多妻子从此没有了丈夫,许多孩子从此没有了父亲,许多老人从此没有了儿子。隋炀帝为了建造大运河,拼命地向全国各地征收重税,这更加重了百姓对隋炀帝的反感,加速了隋朝的灭亡。所谓“运河千里琼花路”说的就是这件事。此外书中根据历史史实记载和创作了一批效忠国家的忠义之士,并通过对他们的性格、动作、语言的生动描写,使得这些人物一个个栩栩如生、鲜活地出现在了我的面前。比如写山东大汉秦琼秦叔宝时,写他人高马大,虎背熊腰,身材魁梧,饭量惊人。有一次竟然狼狈到连吃饭的钱都被同行给卷走了,回家的路费也没有了。不得已的情况下,他竟要把心爱的、跟随自己多年的黄骠马卖掉。后来在义士单雄信家里得到资助,不仅宝马物归原主,而且单雄信还送了秦琼许多银两、布匹,并彼此结拜为兄弟,这就是著名的“秦琼卖马结义二贤庄”的故事。通过这个故事,我们不难看出秦琼豪爽、忠厚、忍让、率直的典型山东人性格。相信大家都听说过“半路杀出个程咬金”这句话吧!记得那次程咬金和尤员外一同去劫皇粮,只见程咬金飞马过来,然后大喝一声说:“留下买路钱!”接着举起斧头就砍。得手后,他还大声说:“我不是无名的好汉,告诉你我的姓名—————我叫程咬金,这辈子从不骗人。”这一言一行多么的生动!它充分体现出程咬金鲁莽、耿直的个性。其实书中类似这样精彩的片段比比皆是。每每读到此,总会令人捧腹大笑,或者拍案叫绝。
这本由清代作家楮人获写的《隋唐演义》,共写了三十回,看完之后,我还意犹未尽。在我欣赏着书中一个个精彩故事的同时,又让我了解了隋唐时代的历史,还让我懂得了一些治国和做人的道理。真是“一举三得”啊!好书!确实是一本好书!建议同学们有空可以拿来读一读。
上甘岭小说读后感篇3
在长达两个月的暑假里,我选择了欧亨利写的《欧亨利短篇小说选》来作为假期阅读书籍。通过阅读这本小说选,我受到了很大了启发,也使我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有了更好的启迪。
欧 亨利,原名为威廉 西德尼波特。是美国着名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大师之一。曾被评论界誉为曼哈顿桂冠散文作家和美国现代短篇小说之父。代表作有小说集《白菜与国王》、《命运之路》等。其中一些名篇如《爱的牺牲》、《警察与赞美诗》、《最后一片藤叶》等。这些小说使他获得了世界声誉。
记得我刚开始阅读这本书的时候,觉得这本书像中药那样难喝一样很难读懂,刚开始我根本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究竟是在讲怎样的一件事。是要给予我们什么启示,我完成弄不清楚,刚开始读了一点点就没读了,过了几天,我重新仔仔细细的品读这本书,逐渐读懂了内容,也慢慢理解了每篇文章里所包含的的真正含义。
当我阅读完整本书的时候,我受到了很多很多的启发,例如我发现,在这个世界上,每一个人都有属于他自己的职责,都有自己的责任在身。但是,有多少人尽到了自己的责任?有多少人是在逃避责任?有多少人明知道自己有责任做好某事却找借口而推脱?举个简单的例子:在外面喝了饮料明明垃圾桶就离自己不远,却因为和自己走的路没在同一个方向而懒得走过去丢进垃圾桶,而是远远的往垃圾桶扔,扔不进也不去管他,明明是想尽自己责任的,却因自己的懒散而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
总之,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体会到了很多,也理解了很多。希望大家也能去看一下这本书,真的很有趣。
打开第一页,你便会被欧·亨利,这样一位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之一的细腻的文字所吸引,又会被他那辛辣讽刺的描写所折服。
欧·亨利将社会上那些巧取豪夺,坑蒙拐骗,利欲熏心,尔虞我诈的“上流人物”,“得意之徒”们的丑恶行径揭露无遗。通过他们的种种表现,形象逼真,不拘一格地向读者展现了“文明社会”的黑暗与滑稽本质,弱肉强食与天良丧尽的现实,并喻示在金钱万能,唯利是图的生存环境中,人性的异化和畸变。
然而在众多对丑恶人性的描写之中,也不乏许多使人肃然起敬的“小人物”,让人对荒诞,滑稽的故事漠然一笑之后,感慨万千。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两位感恩节的绅士》这篇文章,它让我真正领略到了人性的魅力。
故事讲了两位美国绅士——其中一人根本不能称之为绅士,他只能说是一个常年受饥饿折磨的穷人。在他们之间有个奇怪的约定——每年感恩节,穷人便会坐在联邦广场喷水池对面人行道旁边东入口右面的第三条长凳上,等待着老绅士的到来。老绅士来了之后,会带这位饥肠辘辘的穷人饱餐一顿。这就是他们之间神圣的约定。对老绅士而言,一顿饭钱简直微不足道,但是,他却从其中找到了助人的乐趣。而穷人的目的也并不完全是在于那顿丰盛的饭菜,更重要的是能使一位老人如自己所愿。
这个传统延续了九年之久,第十年的感恩节,穷人照惯例走在去约会地点的路上。可出乎意料的事发生了。半路上,穷人被一幢住宅的管家请进了门,并可以享受一顿丰盛的大餐。原来住宅的主人——两位老太太,也有一个奇怪的传统——在正午把第一个饥饿的路人请进门,让他大吃大喝,饱餐一顿。但正因为穷人正在饱餐之时,他忘了和老绅士的约定。但穷人仍然去负约了,还装出很饿的样子狼吞虎咽起来。尽管穷人那时只剩下挪动身子和呼吸的力气。穷人吃饭后,老绅士付了账,两人便到了别。
故事的结局是——两人在回家的路上都晕了过去,被送进了医院。穷人是因为吃得太撑,几乎撑破了胃,而老绅士,一位在前些日子还家财万贯的富翁则是因为三天三夜没有吃东西,身体脱虚,而在路上倒了下来。
读这篇文章就好像是在嚼一只橄榄,甜味中带了一丝酸涩,让人在漠然一笑之后,思索良久。
文中的主人公,充其量不过是两个“小人物”,然而反映初等推己及人,相濡以沫的人性魅力却是那些“大人物”,“权贵们”所无法匹敌的。
那位绅士身上散发着诚信的光芒,而那个穷人,尽管吃不饱穿不暖,没有受什么,但是他比任何受过良好的“权贵”都充满魅力——那是人性的魅力,也许这很可笑,可是却是不是多么伟大,多么令人钦佩。不求活得轰轰烈烈,但求真真实实,充满意义,有所追求!
欧·亨利的作品就是这样一个人性的舞台,各种人性的善恶美丑都会在这里展现得淋漓尽致。但欧·亨利的作品更多的是教会了我懂得了我们要去关爱别人,这样别人才会爱我们,正是有了爱,人与人之间才会相互理解,人与人之间才有温情。人与动物之间也是因为有了爱,动物才会信任人类,不伤害人类,与人类和平相处。爱的力量真的是很伟大的,有一首歌里面就唱到了: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上甘岭小说读后感篇4
我挺喜欢看张爱玲的小说的,但是有时候感觉人物的性格非常难揣测。
她的成名小说好像是《倾城之恋》,但是我更喜欢《第一炉香》。其实两篇都写的是一个题材,大背景也差不多,人物背景和境遇不同而已。
张爱玲小说里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不论是小姐,太太,还是丫头,平民,每个人都很有心计,说话之前都得想到厉害关系,仿佛那个时代的人都这样?不得而知了
?第一炉香》写的'是薇龙只身在香港读书,由于生活拮据,不得已来投靠做过姨太太,现在是上流社会交际花的姑姑。
一次偶尔机会认识了乔琪乔,一个混血的,上流社会的公子哥。她明知他不过是个富家花花公子,但还是爱上了他。为了和他在一起,接受姑姑的安排。后来她如愿和乔琪结婚。但还是忙碌,为姑姑弄钱,也为乔琪弄钱。
整个故事里,我最不能明白的就是乔琪乔这个人。
张爱玲小说里,对女性的心理都有很细致的描写,但是对男人的心里总是怀着揣测。并不做具体的描写。
乔琪这个人,如果说他不爱薇龙,但“他从来没有对她说过谎”;但是,如果说他爱薇龙,却看着薇龙为了他在上流社会交际也不心疼不顾及。就像他说的,自己过惯了舒服日子,又没什么本事,父母子女又多,像他这样不受宠的,也不会分到多少财产。因为这样吗?真是不明白他怎么想的。
为了好日子就什么都不管吗?想不明白,也许也只有张爱玲才能说明白吧!
上甘岭小说读后感篇5
老师说马克·吐温先生是个幽默大师,又很会讽刺社会上的各种事。读了他的《百万英镑》后,我忍俊不禁,放声大笑。
主人公因种种原因,被一家兄弟选上打赌。英格兰银行发行了两张面值为一百万的的钞票,大哥认为一个品德高尚、聪明懂事、举目无亲、身无分文的外地人只有一张一百万的钞票,绝对花不出去,二哥认为可以。他便把其中一张买下来,找人和大哥拿两万英镑赌,另加一个职位,便找到了主人公。他每去一家店,便叫人找钱,老板都毕恭毕敬,全部免费。在一个舞会上,他还赚了二十万、认识了二哥的女儿,和她结婚了。
读了《百万英镑》,我哭笑不得,看见了那令人哭笑不得的社会。
一次,我和弟弟看到路边有一个断腿的男乞丐唱着歌,一个时髦的男青年正领着一个时髦的女青年走过,一看到那年过花甲的乞丐,便一下子皱起眉头,绕得远远的,还用鄙视的眼光看着乞丐,弟弟也看不惯,只好绕过了。我跟弟弟说说:“博弈,你去给那个人点钱吧。”我拿出了玩游戏仅剩的一元钱一,递给弟弟。弟弟拿着钱,心里还是不乐意,我拉着弟弟的手,使劲的把弟弟拉到那个乞丐前面,弟弟扔了钱就跑,也不管扔没扔中。我一看弟弟这狼狈不堪的样子,不禁骂了弟弟几句。
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帮助穷人也是快乐的事。当你尽自己的能力帮助了别人后,内心会有一种说不出的喜悦和开心。我觉得人还是应该帮助人。不应该金钱至上,以貌取人。金钱虽然很重要,但并不是万能的!也明白了一个人不能贪婪,不能不劳而获,做人最基本的就是信用,如果一个人没有了信用,那他就算拥有了再多的钱也没用,所以,需要钱,也要靠自己的劳动来获得,那样才有意义。
对于那些金钱前面前的丑陋行为,我们可以表现得很不屑;但为什么人们都说:“金钱不是万能的!”却都倒在金钱的面前的呢?这岂不是可笑之极呢?这个问题我回答不出来,可能全世界的人也回答不出来。
人人都是平等的,为什么偏要分地位高低呢?
上甘岭小说读后感篇6
初读这部作品,我只能感受到莫尔索的冷酷无情和他那“那与世无争”的颓态,好像这个世界与他并无关系,就连母亲去世这样与他有密切关系的事也根本不被他放在心上,加缪对这颗像被冰冻了的心的刻画简直妙极了:“今天,妈妈死了,也许是在昨天,我搞不清楚。”
整个小说都是选用一种与主人公性格一致的枯燥、呆板、闪烁的语言风格来连接全文的。作者选用这些超乎寻常、刻意追求的语言来宣扬人生的荒诞和无意义,主人公在多人眼中是荒诞的,众人在莫尔索的眼中变是荒诞的。整部小说如演一幕滑稽的小丑剧,所有人包括观众都是荒诞的。加缪在这之中为我们提示了社会的丑态。
然而度娘说加缪并没有仅仅停留在揭露社会荒诞的层面,原来他揭露荒诞的终极目的是要指向人们对本身的追求。在加缪的荒谬论中有一个有名的论点:“人生没有希望但不包含绝望”所以要活得真实而不虚伪,莫尔索就必须坚持下去,哪怕是苟延残喘,并不是不愿迂回,而是没有退路可走。
倘若这样一想,莫尔索怎么好像又变得有点正面了?是的,莫尔索式的冷漠,具有积极反抗的基调,不失为一种大智大勇的精神,在精神上战胜了荒诞,获得了自由。
看文中的这一段“我喝了咖啡,想抽烟。可是我犹豫了,我不知道能不能在妈妈面前这样做,我想了想,认为这不要紧。我给了门房一支烟,我们抽了起来”平淡不惊的活着实刺激着读者,使人感受到他的确是一个幸福自由人。甚至,当他坐在被告席上等待判决的时候,他仍无动于衷,他只觉得“这么一个老故事重复来又重复去,真叫我烦透了。”诸此种种,无不彰显着莫尔索身上那种淡然的气质,他对于一切都是那么满不在乎,这大概也就是他幸福的源了吧。
可以说,局外人并不只指莫尔索一个人,而是许多具有相同生活状态的人的代表,莫尔索的意义也正在于此。作为一个人,他是特别的。,但普通却往往富于特别之中,他身上有太多太多人的影子。莫尔索的个人世界也便成为一类人共有特质。也正因为有对莫尔索的探知,我们才能更深入地认识“局外人”这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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