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读后感,我们可以将书籍中的故事和人物情感更加贴近自己的生活,读后感让我对作品的文学技巧和手法有了更为细致的品味,下面是录取选题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沈从文集读后感6篇,感谢您的参阅。
沈从文集读后感篇1
清淡、朴实,这是我打开《林清玄散文集》所阅读到的气息和独属于它的那一份味道。
其实,在手拿这本《林清玄散文集》,翻开它的第一页,阅读第一篇文章时,我就被它那淡雅、细腻的文字所震惊。因为据我所知,林清玄是一位当代男性作家,而在我的印象中,男性作家的笔风应都是充满阳刚、坚毅的。但林清玄不同,他的笔风婉转、细腻,丝毫不逊色于当代女性作者,但是又在多愁善感之中保留了些许傲然,这种柔与刚的结合,被他的文字诠释得恰到好处,即不会太做作,也不会过于刚强。犹如一片花瓣落在水面而引起的涟漪,在我们的心上留下一道淡淡的水痕,想去忆及其源头时,却发现那痕迹早已消失不见,我想,这便是林清玄的文字所给我们带来的感觉,若隐若现,随风而逝。
在《林清玄散文集》中我最深有感触的是一篇名为《空白笔记簿》的文章。这篇文章没有过多的优美景物描述,也不似长篇大论的感悟,只是作者对生活的一点儿个人小感慨而已,但是我们却从未发现。
这篇文章讲述了作者去一家精致、讲究品位的书店买书,却发现每本笔记本的价钱都要比一本书要贵上许多,对此而感到疑惑不解,便询问店员小姐,店员小姐却给了作者这样意想不到的一席话:书都是别人写的,写得再好也是别人的思想,笔记是给自己买的,自己的想法当然比别人的想法卖得贵了。看到那里,我有和作者同样的感受,在这家书店里的笔记本之所以卖得比书贵,就在于它所要记录的是单独自己的想法,不与别人相同。为自己的内心而写,然而,自己的想法自是他人无法随意剽窃与买卖的,因为它在每个人的心中都是不可估量,能够用金钱所去衡量的。
我喜欢文中的这一几句话:“但是有谁愿意给自己的这天写些什么呢?愿意给生活的灵光一闪写些什么呢?唯有我们抓住生活的真实,才能填补笔记的空白,若任令生活流逝,笔记就永远空白了。
读完了这篇文章,就使我想到了所看过的一次评论当今都市人们快节奏生活方式的电视栏目。快节奏的生活方式,在如今这个现代化的大都市,定然是需要的.,只但是,在生活中,我们必定要学会在适当的时候慢下来,这或许,便会找到在以前的生活中,所不被发现的乐趣,才能抓住生活的真实。这样的一丝一缕,便会勾勒出你心中的那本笔记本。
在急速流过的生活中,我们能留下的便是那一本充满了生活气息的笔记。只但是,在从前,我们缺少了一颗甘于安定的心与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罢了。
沈从文集读后感篇2
喜欢刘墉,是因为他的朴实无华,更因为他的文字给人读后的无限深思……
闲暇之余,又重读了刘墉。《萤窗小语》是他的早期作品。他善于以小见大,从生活的繁琐点滴中悟出人生的各种真谛,深入浅出,又耐人寻味。
?戒烟》是文集中不太起眼的一篇文章。说的是刘墉有一位“瘾君子”学生,某一日,忽未见其抽烟,于是询问何故,学生答曰:戒了!并笑言戒烟并非大不了的事,他早戒过好多次了。文中没有华丽的词藻,没有动人的情节,就是借着戒烟这阳的小事,在三言两语之中,道理已经清清楚楚地摆了出来:“把成功看得容易,将失败不当一回事,勇于发誓而怯于实践,这大概是人们的通病!”
一段很直白却很实在的文字,也许每个人都明白其中的道理,然而却说不来其中的奥妙。我们生活中有着太多太多的理所应当,有着太多太多的不以为然,其实这就是生活,生活给我们很多,索走得也很多。
就是这样一本简简单单,直直白白的书,讲述的却是贴近生活,贴近你我,贴近大众的一本书。当然,书里还有很多很多经典之处,让我们读者回味的亮点也是无处不在,这本书没有唯一的主人公,没有惊心动魄的故事情节,更没有美轮美奂的爱情故事,但是,我相信,里面一定会有吸引你的地方。
沈从文集读后感篇3
读散文的时候,便记得林清玄,这位优秀的台湾作家。
第一次读它的散文,是在高一的时候,那时候已多少懂得一些南山之意了,看到林的散文,就仿佛捡到了一个大好的香果,感叹道世间还有如此文章,一定能洗涤世间一切浮躁之人和浮躁人的一切吧!现在想来,虽说夸张了一些,但在一个人静下来的时候,林的散文我还是非常喜。
喜欢林清玄的散文,是因为他那种超欢凡脱俗的文章意念和感人至深却又清淡的语言,每次读它的'文章,总能找到浮华时的安逸,宁静时的超然!这好似在外流浪的孩子心中总还有一个家,即使风高浪傲也还盼着避风港湾的守护。
淡淡的感觉,悄悄的愉悦,这就是读林的散文时的感受。
就算你小小的心灵受伤了,它也能给你一种安抚,正如在《清净之莲》中所说:在人间寻求智慧也不是那样难的。
最重要的是,使我们自己的柔软的心,柔软到我们看到一朵花中的一片花瓣落下,都使我们动容颤抖,如悉它的意义。
唯其柔软,我们才能敏感;唯其柔软,我们才能包容;唯其柔软,我们才能精致;也唯其柔软,我们才能超拔自我,在受伤的时候甚至能包容我们的伤口。
这,就为那些喜爱伤感的人找到了合适的理由,柔软的心也伤的优柔灿美了。
林清玄是这样一个作家,他有他自己完善的人生追求和独特的写作能力,在文坛面前,不拘泥于某一家之特色,而积众家之所长,他把别人的文章融进了自己的风格,又把自己内心的感受用他独有的方式展现给世人,于是读林的文章,便看的是他内心世界,而读的是众家之笔。
文人所追求艺术,想必不过如此了。
沈从文集读后感篇4
好书就是好人生的导师,它时时处处都在启导着你的人生,为你披荆斩棘;为你铺路建树;为你剔除人生的“棘”。人离开了好书就是放弃了追求好人生,放弃了向往新未来,就等于放弃了鲜活的生命。
与好书形影不离的人就会远离贪心,不再自命不凡,而是大智若愚。有好书相伴的人生,更会因物质世界中的贫乏,才恰恰可能在其心灵世界中谨慎地恪守着己欲,竭力使其欲望与能力相平衡,不贪欲;对其喜好的事物更具持久性,见异思迁的可能性就很小;由于物质的欠缺而更接近灵魂深处,并因生活中点滴获得而对命运多一份诚谢,从而更能保持一份难得的内心的感恩、宁静与平和;从而认真做事,规矩做人,成就好人生。
苏东坡诗曰:“旧书不厌百回读”,这“旧书”就是读书人最心爱的书,是读过不知多少回的书,也就是能给人的灵魂乃至人生以启迪,并成就好人生的好书。
我早已深切地感悟到一本好书对人生是多么重要。在临大学毕业之际,《陶行知文集》就成为指明我迷茫心路,乃至成就而今好人生的一本好书。从那时,我就走出了困惑中的我,清除了前行的屏障,改变了人生的追求,顽强地直面挫折,不断走向一条鲜亮的`人生之路。
当我在从教生涯中一次次遇到困难时,每每想起了伟大的人民教育家陶行知先生的哲理明言:千学万学,学做真人;千教万教,教人求真……我百读不厌,津津乐道。正是它改变了我的追求,改变了我的人生。
正是这本书,我才理清了人生之路;正是这本书,我才看清了人生之望;正是这本书,我才扬起了人生之帆;正是这本书,才成就了我好人生。这本好书就是我美好人生的导师,是这本好书为我点起了一盏好人生之光明永恒的灯。
好书,就是好人生的导师!
沈从文集读后感篇5
读林清玄,每一次都好像从城市瞬间落到了田园,满眼的自在,惬意。
但是这样的书就是要让你去翻开,在闲暇的时刻,一杯咖啡或者清茶,一张摇椅,一点阳光和几朵白云,捧着它,便是一生一世的永恒。它们不似柜台上的畅销书,声名大燥间,街头巷尾便都是议论。它们默默,默默地如白云,似流水,不会有成为焦点的时刻,却是长久不衰。
林清玄的散文就像是一副素描,简单的几笔,却勾勒出一个人心底繁杂的世界。
亲情与乡情是必不可少的主题。他写到浴着光辉的母亲,都是一句宝贝不怕,却流露出天下母亲对孩子浓浓的爱意和关心。就是那么一句话,而生活中所见到的也许比一句话更简短粗略,但却实实在在。我们的眼睛就是要像这样善于抓住生活中的点滴,被人遗忘的点点滴滴。而这些被我们忽略的,都在他的笔下重现,带给人们心灵最真实的悸动。
父母对子女的爱是永远说不尽道不完的,作者有一句话,我觉得说的很好――对于父母亲的爱,我们也是“提得起来,就是我们的”,趁还提得动,行李箱还有空间,就多塞一点爱进去吧!在这些尚在的时间里,也许我们就应对父母说出自己的心意,不带半点羞涩地毫无保留地道明,正像他们给予我们毫无保留的爱。
对于故乡,我其实是没有太多的留恋和感慨的,毕竟没有出过远门,没有机会体会到思乡的离愁别绪。但作者在文中将家乡与亲人联系起来,我忽然就觉得,也许它比我想的远有好处的多。作者说,他出门旅行时总带着一杯故乡的水土,那会给他力量,因为那里面承载的不只是故乡之爱,还有母亲的祝福。这是很实在的话,乡情中,更多夹杂的是亲情吧,对亲人对故友的思念。
世事离戏只有一步之远。
人生离梦也只有一步之遥。
不明白听谁说过:生命最搞笑的部分,胜过演戏与做梦的部分,正是它没有剧本、没有彩排、不能重来。生命最有分量的部分,正是我们要做自己,承担所有的'职责。林清玄的散文里总有一股清新的气息,也许是有流水的声音,也许是洒进了阳光的温暖,又许是有风吹过的清凉。
总之,这一切都使你不得不安静,在冬日人烟稀少的书店,当你坐下翻开这本书的时候,就已有弹奏琴弦飘出的琴音安抚了你浮躁的心。它让你不知不觉地静下心,不知不觉地专注于这字里行间的温柔。这便是一本书的魅力所在。像是一个禅师在向你说教,声音低低的,柔柔地,却丝毫不差地进入你的耳中,落入你的心里。
所以,花季的时候,不要忘了在自己的心里种花。
沈从文集读后感篇6
?林清玄散文集》讲述了作者在世间的所见,所闻和所感。他期许着孩子们能够拥有天真的心、纯善的心、美好的心与庄严的心。
这本散文集是由一个个充满教育性的故事串起来的。俗话说“做贼心虚”,这本书中的《乌黑与清白》不就体现出了这个道理?
这讲述的是一个在宋朝的故事,为了抓住小偷,找来了一个钟,让十个嫌疑人去摸,因为说偷了东西的人摸一下就会响,所以真正做了坏事的人是绝对不敢摸的。钟上面被涂满了墨水,坏人因为“心虚”,没有摸钟,所以两手“清白”,而没有做坏事的人,无愧于良心,当然敢摸钟,所以手上沾上了墨水。
时代在变化,从前的小偷还知道羞愧,现如今的小偷偷了东西似乎都变得理直气壮起来了。他们做了坏事为了不被发现,甚至还会灭口,做一些泯灭人性的事情。他们被捕,竟然还会对着摄像机,面带笑容,侃侃而谈自己的卑鄙行径。
读完了这一篇文章,小偷真是令人憎恨,他们明明可以通过自己的劳动来换取美好的生活,可是他们却选择了偷盗。小偷就像《守株待兔》里面的人,都只是一心想着坐享其成,都不会付诸自己的努力,只是小偷的行为更加卑鄙和恶劣。
发自于内心的丑陋和虚伪万万不可,即使使自己两手黑黑,也会比虚假的清白好的多。
摸摸自己的良心,宁愿乌黑,也不要那虚伪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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